國立台灣體育學院(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性別平等觀念,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的目標以及提供安全之教育環境,爰依據性 別工作平等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教育部大專校院及國立中小學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原則、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等法規訂定本辦法。本辦法之目的在於促進本校教職員工生兩性地位實質之平等,並就性別歧視、性騷擾和性侵害等相關問題,採取預防及處理措施,以提供一個免於恐懼威脅的教育環境。為有效落實本辦法,特設置性 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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